清华大学李稻葵教授“十五年后人人都有房住”的说法有一定合理性,但表述过于绝对,其依据主要来自未来房地产产能过剩、征地环节成本降低、共有产权房政策推进等方面,不过实现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分析如下:


随着《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的修订,“必须经过征收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的规定被删除。这一变化意义重大,没有了征地环节,土地成本将大大降低。因为土地成本在房价和房租的构成中占据较大比例,土地成本降低后,随之降低的自然有建成之后的房价与房租。对于老百姓来说,买房和租房的压力都会减轻不少,从而使得更多人能够有能力承担住房费用,实现有房住。

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根据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购房者与政府共同分享共有产权房。这一政策具有多方面的好处:

虽然上述因素为实现“人人都有房住”提供了有力支撑,但这一表述过于绝对。因为实现这一目标还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人口流动的变化、政策执行的力度和效果等。如果经济发展出现较大波动,可能会影响人们的收入水平和购房能力;人口向大城市集中流动,可能会导致部分地区住房需求持续旺盛,而另一些地区住房过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阻力,无法完全达到预期效果。所以,不能简单地认定十五年后一定能够实现“人人都有房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