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的工作措施》,从土地出让、项目建设、预售许可、资金监管、交付环节、信用管理六个方面加强监管,防范楼盘烂尾。
西安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的工作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收款:全部预售资金(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等)须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
拨付: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不超过50%,竣工验收前不超过95%,竣工验收备案前不超过99%,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提取剩余1%;7层以上建筑在总层数达1/3、2/3前,累计使用资金分别不超过20%和35%。
技术支撑:优化预售资金交存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可查;提高线上交存率和智能POS机使用率,1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对账;通过网签备案信息共享,确保购房贷款入账至监管账户。
过程监管:辖区住建部门每月与监管银行对账,发现违规挪用资金立即停止拨付并查处;商业银行未经核实擅自拨付资金的,需追回资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工商银行:停工项目涉及不良贷款余额6.37亿元,占按揭贷款余额0.01%。
建设银行:停工缓建楼盘涉及规模较小,风险可控。
农业银行:“保交楼”风险楼盘逾期按揭贷款余额6.6亿元,占比0.012%。
兴业银行:涉及“停贷事件”按揭贷款余额16亿元,不良贷款0.75亿元,主要集中于河南地区,规模较小。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总体风险可控。
西安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的工作措施》
土地出让规定:
确保购地资金合规,禁止非自有资金竞买,违规者取消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项目建设监管:
开发企业须按规划许可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建设,重大修改需报批。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需严格履职,辖区部门建立“一项目一档案”,实施月度巡查。
预售许可管理:
明确形象进度标准,7层及以下建筑须封顶,7层以上须达规划层数1/3且不少于7层。
规范销售活动,要求公示企业证照、项目信息、周边环境等内容。
预售资金监管:
资金全额入账至专用账户,严格按工程节点控制拨付比例。
优化交存平台,强化技术支撑,确保资金流向透明。
住建部门与银行月度对账,违规挪用立即查处;银行擅自拨付需追责。
交付行为规范:
建立预查验制度,竣工验收后通知购房人代表查验并整改问题。
交付时提供“两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
信用管理机制:
延期交房造成严重影响的开发企业记为信用差,依规处理。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规影响交付的,记入信用档案并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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