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全日制学历作为限制性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政策核心要求: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明确禁止在招聘中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此举旨在消除学历歧视,促进就业公平,让非全日制毕业生与全日制毕业生享有同等竞争机会。

配套保障措施:
建立人才使用新机制:要求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选拔人才,改变“高学历高消费”现象,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氛围。
强化就业歧视监管:各地高校需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并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信息,维护就业市场秩序。
政策延伸支持:
拓展就业岗位资源: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汇聚市场化、社会化资源,组织重点领域供需对接活动,鼓励区域性、行业性招聘,多渠道拓宽岗位信息来源。
推进实习见习计划: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信息平台,完善实习管理制度,深化校企合作,开发更多实习岗位,推动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并配合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个人发展建议:政策虽消除学历限制,但个人能力仍是核心竞争力。毕业生需通过持续学习、实践积累提升专业技能,同时关注行业动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以增强就业竞争力。

该政策通过制度设计打破学历壁垒,推动就业公平,但需注意政策落地需用人单位积极配合,同时毕业生仍需以能力提升为核心,主动适应职场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