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起诉抖音

快手起诉抖音

快手起诉抖音是因为快手认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认为抖音构成侵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500万元;抖音回应未收到法院通知,同时字节跳动表示已就快手侵权行为向其提起诉讼,海淀法院已立案并完成证据交换。具体如下:

5月12日,海淀法院网发布案件快报显示,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开发及运营主体)诉至法院。起因是快手认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时,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这种行为对快手造成了侵权影响。基于此,快手要求抖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其索赔500万元。

5月13日,针对北京市海淀法院发布案件快报“快手诉抖音侵权索赔500万”一事,字节跳动官方回应称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字节跳动官方同时表示,今年年初发现快手在百度、小米应用商店等平台推广中存在不当行为。快手多次使用今日头条等相关产品品牌为快手产品导流,在相关应用商店搜索“头条”“剪映”下载等,出现的均为快手下载链接。而且为了达到更好的导流效果,快手的下载链接甚至使用了今日头条的商标。

鉴于快手的上述行为,字节跳动已就此向快手提起诉讼,海淀法院已于3月6日立案,并且该案目前已经完成了证据交换。